开云kaiyun体育官方网站北京、天津、內(nei) 蒙古、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dong) 、廣東(dong) 、廣西、四川、貴州、雲(yun) 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省(自治區、直轄市)委,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團委:
為(wei) 深入貫徹團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二中全會(hui) 精神,進一步加大對民族地區優(you) 秀年輕幹部的培養(yang) 力度,2014年將繼續實施“培養(yang) 計劃”,組織民族地區優(you) 秀年輕幹部到經濟相對發達地區掛職鍛煉。現將有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一、掛職幹部的選派
今年由團中央協調選派掛職幹部共150名(名額分配見附件1)。分2批掛職,每批各選派75人,掛職期限各3個(ge) 月。第一批暫定2014年4月下旬集中報到,第二批暫定2014年8月中旬集中報到,具體(ti) 報到時間另行通知。
(一)掛職幹部基本條件
1.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
2.具有大專(zhuan) 以上文化程度;
3.各級專(zhuan) 兼職團幹部和黨(dang) 政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國有企業(ye) 優(you) 秀年輕幹部,職級要求正科級(或中級專(zhuan) 業(ye) 技術職稱)及以上;
4.少數民族幹部選派比例不低於(yu) 50%。
(二)其他要求
1.選派各級專(zhuan) 職團幹部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掛職幹部總數的30%;
2.已到中央部委、外省市掛過職的幹部不再推薦;
3.四川、雲(yun) 南、甘肅、青海四省優(you) 先從(cong) 藏區選派。
(三)選派程序
派出地省級團委在征求擬派人選單位黨(dang) 政有關(guan) 部門意見後,確定初步選派人選及批次安排,報團中央統戰部。團中央統戰部同接收地省級團委進行協商,最終確定參加掛職人選。
二、掛職幹部的接收
接收地團委要積極爭(zheng) 取黨(dang) 政部門的支持和幫助,掛職幹部一般按照原職級安排在相應工作崗位擔任實職。
三、掛職期間的管理
(一)派出地、接收地團委的基本職責
掛職鍛煉期間,以接收單位管理為(wei) 主。派出地、接收地團委要積極做好掛職幹部的管理工作,共同製定具體(ti) 管理辦法,對掛職幹部進行集中培訓,提出明確要求。派出地團委要定期與(yu) 接收單位和掛職幹部本人聯係,了解掌握掛職幹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狀況,並參與(yu) 掛職期滿考察。接收地團委要會(hui) 同具體(ti) 接收單位安排好掛職幹部的學習(xi) 、工作和生活,尊重少數民族幹部的生活習(xi) 俗。
(二)對掛職幹部的基本要求
1.掛職幹部需要請假離開掛職所在省份的,應報掛職所在省份省級團委批準;因事因病請假15天以上的,須由派出地和接收地省級團委共同報經團中央同意。掛職鍛煉期間無特殊情況,不安排掛職幹部和家屬探親(qin) 。
2.原則上不得提前結束掛職,因特殊情況須提前結束的,須由派出地省級團委函商接收地省級團委同意後,報團中央批準。
3.掛職結束時,掛職幹部每人至少提交一篇專(zhuan) 題調研報告。
四、總結培訓
團中央擬於(yu) 掛職鍛煉結束前舉(ju) 辦“培養(yang) 計劃”掛職幹部總結培訓活動,組織開展學習(xi) 培訓、經驗交流和工作總結。具體(ti) 通知屆時另發。
五、具體(ti) 要求
1.請各派出地省級團委於(yu) 3月28日前將《2014年“培養(yang) 計劃”民族地區掛職幹部推薦表》(見附件2)、《2014年“培養(yang) 計劃”民族地區掛職幹部匯總表》(見附件3)和掛職幹部初步人選考察材料各一式三份加蓋公章報送團中央統戰部(所報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逾期不報送並未及時報告原因的,將視為(wei) 放棄推薦資格。
2.請各接收地省級團委於(yu) 4月11日前將掛職幹部的掛職單位和職務安排報送團中央統戰部。
3.掛職期間除轉黨(dang) 、團組織關(guan) 係外,不轉其他關(guan) 係。往返交通費用回原單位按有關(guan) 規定報銷。
聯係人:甘一辰 艾裏肯江 聯係電話:010-852120698521267885212371(傳(chuan) 真) 通訊地址:團中央統戰部民族宗教工作處(北京市前門東(dong) 大街10號,郵編:100051) 電子郵箱:tzymzzjc@126.com
附件:1. 2014年“培養(yang) 計劃”民族地區優(you) 秀年輕幹部到經濟相對發達地區掛職鍛煉名額分配表(下載) 2. 2014年“培養(yang) 計劃”民族地區掛職幹部推薦表(下載) 3. 2014年“培養(yang) 計劃”民族地區掛職幹部匯總表(下載)
开云kaiyun体育官方网站辦公廳 2014年3月13日
(2014年3月18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