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月28日通過)
根據一九六五年四月十九日團的九屆二中全會(hui) 通過的決(jue) 議,在全國少年先鋒隊組織中取消了隊長、隊委標誌。團的十屆一中全會(hui) 決(jue) 定恢複少先隊的名稱以來,很多地方團委和少先隊組織要求恢複隊長、隊委標誌。
佩帶隊長、隊委標誌,適合兒(er) 童組織的特點,有利於(yu) 更好地開展少先隊活動,可以使少先隊積極分子更嚴(yan) 格地要求自己,也便於(yu) 隊員監督。因此決(jue) 定:恢複少年先鋒隊隊長、隊委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