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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0月27日)
一、關(guan) 於(yu) 少先隊的性質。在新隊章裏增寫(xie) 了“我們(men) 隊的性質”一條,是為(wei) 了進一步明確少先隊是少年兒(er) 童的群眾(zhong) 組織,把少年兒(er) 童最大限度地組織到少先隊裏來,學習(xi) 共產(chan) 主義(yi) 。少先隊以“先鋒”命名,主要是教育少年兒(er) 童學習(xi) 先鋒們(men) 的榜樣,繼承革命先行者的事業(ye) ,做革命接班人。
二、關(guan) 於(yu) 少先隊的目的。在新隊章“我們(men) 隊的目的”裏,莊嚴(yan) 地寫(xie) 上了“高舉(ju) 毛主席的偉(wei) 大旗幟”。毛主席的旗幟,是革命勝利的旗幟,也是指引少年兒(er) 童運動健康發展的旗幟。寫(xie) 上這個(ge) 內(nei) 容,是使廣大少年兒(er) 童懂得,要把老一輩無產(chan) 階級革命家開創的革命事業(ye) 進行到底,就要把毛主席的旗幟做為(wei) 傳(chuan) 家寶,世世代代傳(chuan) 下去。
為(wei) 了使少先隊工作適應黨(dang) 在新時期總任務的要求,使廣大少先隊員從(cong) 小樹雄心、立壯誌,緊跟英明領袖華主席進行新的長征,在“我們(men) 隊的目的”裏還增加了“立誌為(wei) 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的現代化強國貢獻力量”等內(nei) 容。
三、關(guan) 於(yu) 少先隊員的年齡。根據我國少年兒(er) 童智力發育的情況和教育事業(ye) 發展的需要,同時,考慮到與(yu) 新團章規定的入團年齡相銜接,新隊章把少先隊員的年齡由原來的九周歲到十五周歲,改為(wei) 七周歲到十四周歲。
四、關(guan) 於(yu) 少先隊的活動。少先隊組織主要是通過開展各種活動對少年兒(er) 童進行教育。為(wei) 了充分發揮少先隊組織的教育作用,恢複和發揚被林彪、“四人幫”破壞了的少先隊工作的好傳(chuan) 統,迅速把隊的活動開展起來、活躍起來,在新隊章中增寫(xie) 了一條“我們(men) 的活動”。
五、關(guan) 於(yu) 對犯錯誤的少先隊員的處分。考慮到少先隊是個(ge) 教育組織,新隊章采用了與(yu) 其他組織相應的處分名稱,把原隊章中“停止隊籍”的處分改為(wei) “留隊察看”。這樣,可以使犯錯誤的隊員留在隊裏參加活動、接受教育,便於(yu) 改正錯誤。“討論隊員處分的中隊會(hui) 要有隊員本人參加,並可申訴意見”,是為(wei) 了讓少年兒(er) 童從(cong) 小就懂得過民主生活。
六、關(guan) 於(yu) 少先隊輔導員。配好輔導員是做好少先隊工作的關(guan) 鍵。從(cong) 當前教育戰線實際情況出發,新隊章增加了“聘請思想進步、作風正派、熱愛少年兒(er) 童的教師”擔任輔導員,還增寫(xie) 了聘請各條戰線的先進人物擔任輔導員。這樣,有利於(yu) 少年兒(er) 童接觸三大革命運動,向先進人物學習(xi) ;也便於(yu) 社會(hui) 各方麵互相配合對少年兒(er) 童進行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