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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青  團  中  央
 中   國   科   協
 教     育     部
 全   國   學   聯
 
中青聯發[2012]24號
 
關(guan) 於(yu) 組織開展第十三屆“挑戰杯”
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團委、科協、教育廳(教委)、學聯,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團委、科協、教育局、學聯:

  “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以下簡稱“挑戰杯”競賽)至今已成功舉(ju) 辦十二屆。競賽創辦以來,始終堅持“崇尚科學、追求真知、勤奮學習(xi) 、銳意創新、迎接挑戰”的宗旨,在推動廣大高校學生參與(yu) 學術科技實踐、發現和培養(yang) 創新型人才、深化高校素質教育等方麵發揮了積極作用,集中展示了高校的育人成果,體(ti) 現了鮮明的導向性、示範性和群眾(zhong) 性,在高校和社會(hui) 上產(chan) 生了廣泛、良好的影響。

  為(wei) 深入貫徹黨(dang) 的十八大精神,進一步引導廣大高校學生努力培養(yang) 科學精神和科學態度,積極學習(xi) 科學知識和科學方法,踴躍投身創新型國家建設,开云kaiyun体育官方网站、中國科協、教育部、全國學聯、江蘇省人民政府決(jue) 定共同主辦第十三屆“挑戰杯”競賽。根據第十二屆“挑戰杯”競賽全國組委會(hui) 表決(jue) 結果,第十三屆“挑戰杯”競賽由蘇州大學、蘇州工業(ye) 園區共同承辦,將於(yu) 2013年6月上旬開始報送作品,決(jue) 賽將於(yu) 下半年在蘇州舉(ju) 行。目前,第十三屆“挑戰杯”競賽領導小組和全國組織委員會(hui) 已經成立,各項籌備工作全麵展開。為(wei) 切實組織好第十三屆“挑戰杯”競賽,現就有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一、健全機構,加強領導

  各地要建立由省級團委、科協、教育廳(教委)、學聯等部門和單位組成的組織協調委員會(hui) ,負責本地競賽的組織和評審工作。各參賽高校要組成由本校主管領導牽頭,團委、教務、科研等部門和學生會(hui) 、研究生會(hui) 共同參加的組織協調機構,做好競賽組織的有關(guan) 工作。

  二、深入發動,精心組織

  各地、各高校要突出競賽的學術性和普遍性,進一步鞏固和完善校、省、全國的三級賽製。特別是校級競賽階段,要通過運用媒體(ti) 手段、設立專(zhuan) 門機構等方式,發布競賽消息,接受學生谘詢,進行廣泛動員,使更多的學生參與(yu) 到競賽中來。要堅決(jue) 杜絕以學校科研項目冒充學生作品的現象,如有發現將嚴(yan) 肅處理。要堅持選拔與(yu) 培養(yang) 並重的原則,對於(yu) 未進入省級競賽的作品要進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指導,幫助參賽學生提高科研能力。有條件的高校可對重點項目在經費和指導力量上給予支持。

  三、堅持宗旨,完善機製

  各地、各高校要堅持育人宗旨,把人才培養(yang) 作為(wei) “挑戰杯”競賽的首要目標,不斷完善創新人才培養(yang) 模式和創新型人才激勵機製;各高校團委要建立直屬的專(zhuan) 門組織或社團,負責學生科技活動的組織工作,製定長期規劃,保證活動的經常性開展。有條件的地區和高校可設立學生學術科技活動基金,製定學生參與(yu) 學術科技活動獎勵辦法,更好地扶持、激勵學生參與(yu) 課外學術科技活動;設立指導教師人才庫,將指導教師的工作計入教學工作量;嚐試建立參賽作品轉化服務機製,爭(zheng) 取本地各類科技園區、工業(ye) 園區、高新技術園區等支持,為(wei) 參賽和獲獎項目的轉化提供服務,推動學生科技成果與(yu) 市場、資本等方麵實現更加緊密、有效結合。

  四、加強宣傳(chuan) ,擴大影響

  各地、各高校要積極協調各類新聞媒體(ti) ,全方位、多層次、有重點地做好競賽的宣傳(chuan) 工作,使“挑戰杯”的品牌在高校中和社會(hui) 上產(chan) 生更為(wei) 廣泛、深遠的影響。要注重做好競賽的前期宣傳(chuan) 工作,為(wei) 競賽組織發動和有序開展打好基礎。要廣泛宣傳(chuan) 競賽中湧現的典型事跡和典型人物,引導和激勵更多高校學生積極投身學術科技創新實踐。

  解放軍(jun) 所屬院校的參賽事宜,可由學校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協調委員會(hui) 統一協調。

  附件:1.第十三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參賽作品數額分配表(下載)
        2.“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章程(下載)
        3.“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評審規則(下載)
        4.第十三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哲學社會(hui) 科學類參賽作品參考題(下載)

                    开云kaiyun体育官方网站
                    中國科協
                    教育部
                    全國學聯
                    2012年12月31日

 

  附件2:

  "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
  科技作品競賽章程
  (經第十三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
  組委會(hui) 第一次全體(ti) 會(hui) 議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是由开云kaiyun体育官方网站、中國科協、教育部、全國學聯主辦的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活動中一項具有導向性、示範性和群眾(zhong) 性的競賽活動,每兩(liang) 年舉(ju) 辦一屆。
  第二條 競賽的宗旨:崇尚科學、追求真知、勤奮學習(xi) 、銳意創新、迎接挑戰。
  第三條 競賽的目的:引導和激勵高校學生實事求是、刻苦鑽研、勇於(yu) 創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質,培養(yang) 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並在此基礎上促進高校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活動的蓬勃開展,發現和培養(yang) 一批在學術科技上有作為(wei) 、有潛力的優(you) 秀人才。
  第四條 競賽的基本方式: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申報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哲學社會(hui) 科學類社會(hui) 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科技發明製作三類作品參賽;聘請專(zhuan) 家評定出具有較高學術理論水平、實際應用價(jia) 值和創新意義(yi) 的優(you) 秀作品,給予獎勵;組織學術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覽、轉讓活動。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競賽設立領導小組,由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的有關(guan) 負責人組成,負責指導競賽活動,並對全國組織委員會(hui) 和全國評審委員會(hui) 提交的問題進行協調和裁決(jue) 。
  第六條  競賽設立全國組織委員會(hui) ,由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和聯合發起單位(含高校、新聞單位、相關(guan) 企業(ye) )的有關(guan) 負責人組成。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分別委派有關(guan) 負責同誌作為(wei) 組委會(hui) 成員,各聯合發起單位推薦1名主管領導作為(wei) 組委會(hui) 成員。全國組織委員會(hui) 設主任、副主任若幹名。獲得3次"挑戰杯"的高校將獲得持續擔任組委會(hui) 副主任成員的資格。
  第七條  全國組織委員會(hui) 的職責如下:
  1.審議、修改競賽的章程。
  2.籌集競賽組織、評審、獎勵所需的經費。
  3.投票表決(jue) 競賽承辦高校。
  4.議決(jue) 其它應由組委會(hui) 議決(jue) 的事項。
  第八條  全國組織委員會(hui) 下設秘書(shu) 處,負責按照全國組委會(hui) 通過的章程組織競賽活動並向全國組委會(hui) 報告工作。秘書(shu) 處設秘書(shu) 長、副秘書(shu) 長若幹名,由主辦單位、承辦單位有關(guan) 領導擔任。
  第九條  競賽設立全國評審委員會(hui) ,由主辦單位聘請的相關(guan) 學科具有高級職稱的非高校專(zhuan) 家組成。全國評審委員會(hui) 設主任1名,常務副主任2名,副主任若幹名,秘書(shu) 長1名。
  全國評審委員會(hui) 經主辦單位批準成立,有權在本章程和評審規則所規定的原則下,獨立開展評審工作。
  第十條  全國評審委員會(hui) 職責如下:
  1.在本章程和評審規則基礎上製定評審實施細則。
  2.審看參賽作品及其演示,對作者進行問辯。
  3.確定參賽作品獲獎等次。
  第十一條  競賽設立作品資格評判委員會(hui) ,在全國組委會(hui) 第二次全體(ti) 會(hui) 議召開時成立,由全國評審委員會(hui) 常務副主任1名、評審委員3名(根據被評判作品學科分布選定)、主辦單位各1名代表、全國組織委員會(hui) 高校委員中抽簽產(chan) 生的10名代表組成。資格評判委員會(hui) 主任由全國評審委員會(hui) 常務副主任擔任。資格評判委員會(hui) 會(hui) 議由資格評判委員會(hui) 主任負責召集。
  第十二條  作品資格評判委員會(hui) 職責如下:
  1.授權全國組委會(hui) 秘書(shu) 處在預審開始至終審決(jue) 賽結束前接受參賽學校和學生、評委、社會(hui) 各界人士對參賽作品資格的質疑投訴。
  2.在終審決(jue) 賽結束前,如出現被質疑投訴作品,資格評判委員會(hui) 應召開會(hui) 議,對被質疑投訴的參賽作品的作者及所屬學校進行質詢。
  3.投票表決(jue) 被質疑投訴作品是否具備參賽資格。
  第十三條  全國組委會(hui) 秘書(shu) 處對質疑投訴者的姓名、單位予以保密。質疑投訴者需提供相關(guan) 證據或明確的線索。資格評判委員會(hui) 開會(hui) 時,到會(hui) 委員超過2/3方可進行表決(jue) ;表決(jue) 時實行回避製度;若參加表決(jue) 委員中有2/3以上認為(wei) 該作品不具備參賽資格,則評委會(hui) 對該作品不予評審,其參賽得分隨之取消。全國組委會(hui) 秘書(shu) 處不受理匿名質疑投訴。
  終審決(jue) 賽結束後,對作品的質疑投訴繼續按本章程第三十二條執行。
  第十四條  主辦單位根據團體(ti) 總分優(you) 先原則,確定上屆競賽總分前70名的學校為(wei) 聯合發起高校,並可根據終審決(jue) 賽規模、地區平衡、學校類別及代表性、承辦地區等因素作部分調整。
  第十五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高校應舉(ju) 辦與(yu) 全國競賽接軌的屆次化的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團委、科協、教育部門、學聯聯合設立省級組織協調委員會(hui) 和評審委員會(hui) ,負責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競賽的組織協調、參賽作品資格審查和作品初評等有關(guan) 工作。

第三章  參賽資格與(yu) 作品申報

  第十六條  凡在舉(ju) 辦競賽終審決(jue) 賽的當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冊(ce) 的全日製非成人教育的各類高等院校在校專(zhuan) 科生、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職研究生)都可申報作品參賽。
  第十七條  申報參賽的作品必須是距競賽終審決(jue) 賽當年7月1日前兩(liang) 年內(nei) 完成的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或社會(hui) 實踐活動成果,可分為(wei) 個(ge) 人作品和集體(ti) 作品。申報個(ge) 人作品的,申報者必須承擔申報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鑒定證書(shu) 、專(zhuan) 利證書(shu) 及發表的有關(guan) 作品上的署名均應為(wei) 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須是學生且不得超過2人;凡作者超過3人的項目或者不超過3人,但無法區分第一作者的項目,均須申報集體(ti) 作品。集體(ti) 作品的作者必須均為(wei) 學生。凡有合作者的個(ge) 人作品或集體(ti) 作品,均按學曆最高的作者劃分至本專(zhuan) 科生、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類進行評審。
  增加作品自查環節,申報學校簽訂承諾書(shu) ,承諾作品符合"挑戰杯"競賽申報作品的要求,接受競賽組委會(hui) 抽查。一旦發現不符合申報要求的作品,將取消參賽資格,該學校不得補報作品。經核實有舞弊、抄襲、作假等的作品,從(cong) 該參賽學校總分中扣除相當於(yu) 三等獎分值的雙倍分數,同時取消該學校參評集體(ti) 獎項的資格。
  本校碩博連讀生(直博生)若在決(jue) 賽當年7月1日以前未通過博士資格考試的,按碩士生學曆申報作品,若通過,則按博士生學曆申報作品。沒有實行資格考試製度的學校,按照前兩(liang) 年為(wei) 碩士、後續為(wei) 博士學曆申報作品。醫學等本碩博連讀生,按照四年、二年及後續分別對應本、碩、博申報。
  畢業(ye) 設計和課程設計(論文)、學年論文和學位論文、國際競賽中獲獎的作品、獲國家級獎勵成果(含本競賽主辦單位參與(yu) 舉(ju) 辦的其它全國性競賽的獲獎作品)等均不在申報範圍之列。
  第十八條  申報參賽的作品分為(wei) 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哲學社會(hui) 科學類社會(hui) 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科技發明製作三類。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作者限本專(zhuan) 科生。哲學社會(hui) 科學類社會(hui) 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限定在哲學、經濟、社會(hui) 、法律、教育、管理6個(ge) 學科內(nei) 。科技發明製作類分為(wei) A、B兩(liang) 類:A類指科技含量較高、製作投入較大的作品;B類指投入較少,且為(wei) 生產(chan) 技術或社會(hui) 生活帶來便利的小發明、小製作等。
  第十九條  參賽作品涉及下列內(nei) 容時,必須由申報者提供有關(guan) 部門的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評審。
  動植物新品種的發現或培育,須有省級以上農(nong) 科部門或科研院所開具證明。
  對國家保護動植物的研究,須有省級以上林業(ye) 部門開具證明,證明該項研究的過程中未產(chan) 生對所研究的動植物繁衍、生長不利的影響。
  新藥物的研究須有衛生行政部門授權機構的鑒定證明。
  醫療衛生研究須通過專(zhuan) 家鑒定,並最好附有在公開發行的專(zhuan) 業(ye) 性雜誌上發表過的文章。
  涉及燃氣用具等與(yu) 人民生命財產(chan) 安全有關(guan) 用具的研究,須有國家相應行政部門授權機構的認定證明。
  第二十條  參賽作品必須由兩(liang) 名具有高級專(zhuan) 業(ye) 技術職稱的指導教師(或教研組)推薦,經本校學籍管理、教務、科研管理部門審核確認。
  第二十一條  每個(ge) 學校選送參加競賽的作品總數不得超過6件,每人限報1件,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過作品總數的1/2,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過1件。參賽作品須經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協調委員會(hui) 進行資格及形式審查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評審委員會(hui) 初步評定,方可上報全國組委會(hui) 辦公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選送全國競賽的作品數額由主辦單位統一確定。每所發起學校可直接報送3件作品(含在6件作品之中)參加全國競賽。

第四章  展覽、交流、轉讓

  第二十二條  全國評審委員會(hui) 推薦通過預審的一定比例的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哲學社會(hui) 科學類社會(hui) 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及全部科技發明製作類作品參加展覽。科技發明製作類作品須有實物或模型參展。
  第二十三條  全國組委會(hui) 將在競賽的終審決(jue) 賽階段組織多種形式的學術交流和工作交流活動,並適時舉(ju) 辦單項展示賽或邀請賽等豐(feng) 富"挑戰杯"競賽的活動。
  第二十四條  全國組織委員會(hui) 在終審決(jue) 賽期間,舉(ju) 辦成果轉讓活動;成果是否轉讓不作為(wei) 作品評審獲獎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  全國組織委員會(hui) 擁有組織轉讓獲獎作品的優(you) 先權。成果產(chan) 權及利益分配由學校和作者協商確定。
  全國組織委員會(hui) 可結集出版競賽獲獎作品及評委評語。

第五章  獎勵

  第二十六條  全國評審委員會(hui) 對各省級組織協調委員會(hui) 和發起高校報送的參賽作品進行預審,評出80%左右的參賽作品入圍獲獎作品,評出入圍作品中的40%獲得三等獎,其餘(yu) 60%進入終審決(jue) 賽。在終審決(jue) 賽中評出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其餘(yu) 部分獲得三等獎。參賽的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哲學社會(hui) 科學類社會(hui) 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科技發明製作三類作品各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各等次獎分別約占各類入圍作品總數的3%、8%、24%和65%。本專(zhuan) 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個(ge) 學曆層次作者的作品獲獎數與(yu) 其入圍作品數成正比例。科技發明製作類中A類和B類作品分別按上述比例設獎。
  第二十七條  入圍獲獎的作品,確認資格有效的,由全國組織委員會(hui) 向作者頒發證書(shu) ,並視情況頒發相應的獎金。參加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預賽的作品,確認資格有效而又未進入全國競賽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協調委員會(hui) 向作者頒發證書(shu) 。
  第二十八條  競賽以學校為(wei) 單位計算參賽得分,團體(ti) 總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最高榮譽"挑戰杯"為(wei) 流動杯,授予團體(ti) 總分第一名的學校;設"優(you) 勝杯"若幹,分別授予團體(ti) 總分第二至第二十一名的學校。累計3次獲得"挑戰杯"的學校,可永久保存複製的"挑戰杯"一座。
  第二十九條  各等次獎計分方法如下:特等獎作品每件計100分,一等獎作品每件計70分,二等獎作品每件計40分,三等獎作品每件計20分,上報至全國組委會(hui) 但未通過預審的作品每件計10分。如遇總積分相等,則以獲特等獎的個(ge) 數決(jue) 定同一名次內(nei) 的排序,以此類推至三等獎。
  第三十條  競賽設10個(ge) 左右省級優(you) 秀組織獎和獲得入圍作品高校數30%左右的高校優(you) 秀組織獎,獎勵在競賽組織工作中表現突出的省份和高校。省級優(you) 秀組織獎由主辦單位評定,報全國組織委員會(hui) 確認。高校優(you) 秀組織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協調委員會(hui) 提名,主辦單位評定後報全國組織委員會(hui) 確認。
  第三十一條  在符合競賽宗旨、具有良好導向作用前提下,可聯合社會(hui) 有關(guan) 方麵設立、評選專(zhuan) 項獎。專(zhuan) 項獎不計分。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競賽結束後,對獲獎作品保留一個(ge) 月的質疑投訴期。若收到投訴,競賽領導小組將委托主辦單位有關(guan) 部門進行調查。經調查,如確認該作品資格不符者,取消該作品獲得的獎勵,重新計算作者所在學校團體(ti) 總分及名次,取消該校、該省所獲的優(you) 秀組織獎,通報全國組織委員會(hui) 成員單位;並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所在學校取消下屆聯合發起單位資格或參賽資格的處罰。
  競賽組委會(hui) 保護投訴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三條  承辦競賽的高校應按當屆組委會(hui) 通過的申辦辦法,申請承辦下一屆競賽活動;獲得曆屆"挑戰杯"和"優(you) 勝杯"的學校具有承辦下屆競賽的優(you) 先權;當屆組委會(hui) 通過一定的民主程序產(chan) 生下屆承辦單位。
  第三十四條  競賽承辦單位有權以全國組織委員會(hui) 名義(yi) 尋求讚助。最高榮譽"挑戰杯"不得用於(yu) 尋求讚助。
  第三十五條  為(wei) "挑戰杯"競賽專(zhuan) 用網站,由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共同建設。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自全國組織委員會(hui) 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由競賽主辦單位及全國組委會(hui) 秘書(shu) 處負責解釋。

  附件3:

  "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
  作品競賽評審規則
  (經第十三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
  組委會(hui) 第一次全體(ti) 會(hui) 議通過)

 

  一、本規則依據《"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章程》製定,全國評審委員會(hui) 依據本規則製定評審實施細則。
  二、全國評審委員會(hui) 的組成
  1.全國評審委員會(hui) 由主辦單位聘請非高校的具有高級職稱的40名左右自然科學領域的專(zhuan) 家和20名左右哲學社會(hui) 科學領域的專(zhuan) 家組成。
  2.全國評審委員會(hui) 設主任1名,常務副主任2名,副主任若幹名,秘書(shu) 長1名。下設若幹專(zhuan) 業(ye) 組,各組設組長1至2名。
  3.全國評審委員會(hui) 下設由秘書(shu) 長領導的秘書(shu) 處,負責對參賽作品分類、統計、送閱和評審的組織服務工作。
  4.全國評審委員會(hui) 成員名單(正、副主任、秘書(shu) 長除外)在終審完畢之前實行保密,在終審結束後可以公布。
  5.全國評審委員會(hui) 在向全國組織委員會(hui) 報告終審結果後解散。
  三、評審工作的基本原則
  1.參賽作品分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哲學社會(hui) 科學類社會(hui) 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科技發明製作三類。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的作者限本專(zhuan) 科生。哲學社會(hui) 科學類社會(hui) 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限定在哲學、經濟、社會(hui) 、法律、教育、管理等6個(ge) 學科內(nei) 。
  2.評審過程中綜合考慮作品的科學性、先進性、現實意義(yi) 等方麵因素。其中,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側(ce) 重考核基礎學科學術探索的前沿性和學術性,哲學社會(hui) 科學類社會(hui) 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側(ce) 重考核與(yu) 經濟社會(hui) 發展熱點難點問題的結合程度和前瞻意義(yi) ,科技發明製作側(ce) 重考核作品的應用價(jia) 值和轉化前景。
  3.全國評審委員會(hui) 的評審工作分預審、終審兩(liang) 階段進行。預審要評選出省級組織協調委員會(hui) 和發起高校報送作品的80%左右的作品入圍獲獎作品;評出入圍作品中的40%獲得三等獎,其餘(yu) 60%進入終審決(jue) 賽。終審要按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哲學社會(hui) 科學類社會(hui) 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科技發明製作三類,分別按照入圍作品3%、8%、24%、65%的比例評出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科技發明製作類的A類和B類作品分別按上述比例設獎。各獎勵等級之間的標準是相對的。
  4.評審注意本專(zhuan) 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學識水平和科研能力上的差異,三個(ge) 學曆層次作者的作品在各等獎的獲獎比例與(yu) 其進入終審的比例基本一致。
  5.涉及需由有關(guan) 部門出具證明材料的參賽作品,須按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條的規定嚴(yan) 格把關(guan) 。
  6.評審實行回避製度和保密製度。評委不得參與(yu) 對其同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其本人親(qin) 屬作品的評審工作。在評審結束之前,任何評委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外宣布、泄露評審情況和結果。
  7.全國評審委員會(hui) 的評審工作按《評審實施細則》規定執行。
  四、評審程序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協調委員會(hui) 要按照《"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資格及形式審查實施細則》規定,對報送的作品進行嚴(yan) 格的資格和形式審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評審委員會(hui) 對報送作品進行認真初評。
  2.全國組織委員會(hui) 秘書(shu) 處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協調委員會(hui) 報送和發起高校直送的參賽作品進行資格及形式審查,不合格的作品取消參賽資格。
  3.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和科技發明製作類的作品在承辦單位所在地進行預審,預審要提出是否進入終審和獲獎等級初步意見;哲學社會(hui) 科學類社會(hui) 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在全國評審委員會(hui) 負責哲學社會(hui) 科學類作品評審工作的常務副主任主持下先期進行評審,選出一定比例作品赴承辦單位所在地進行展示。
  4.終審決(jue) 賽期間,評委在組委會(hui) 安排的專(zhuan) 門時間,集體(ti) 到展廳對作者提出問辯,並審看科技發明製作類作品的實物。每個(ge) 評委須向自己負責評審作品的作者至少詢問1次。
  5.評委可以對所評審作品的資格提出質疑,並提出質疑理由、證據或線索。受到評委質疑的作品,將提交競賽作品資格評判委員會(hui) 按程序評定其參賽資格。
  6.評委會(hui) 應於(yu) 終審開始時在主任主持下召開評委會(hui) 全體(ti) 會(hui) 議,聽取組委會(hui) 對競賽有關(guan) 情況的通報。
  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初評工作,由該省(自治區、直轄市)評審委員會(hui) 參照上述規則主持。
  六、本規則由競賽主辦單位負責解釋,並由主辦單位根據全國組委會(hui) 的意見進行修改。

  附件4:

第十三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
作品競賽哲學社會(hui) 科學類參賽作品參考題

(經第十三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
組委會(hui) 第一次全體(ti) 會(hui) 議通過)

 

  為(wei) 貫徹"挑戰杯"競賽的宗旨,幫助參賽學生將所學知識與(yu) 經濟社會(hui) 發展緊密結合,更好地進行參賽作品選題製作,特請有關(guan) 專(zhuan) 家擬定了本參考題目。
  總體(ti) 要求:鼓勵參賽學生認真學習(xi) 黨(dang) 的十八大重要精神,結合對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hui) 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麵的要求,用建設性的態度和改革發展的眼光,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zhong) ,典型調查,以小見大,獨立思考,了解新情況,反映新問題,體(ti) 認新實踐,研究新經驗,深刻認識國情,拓展時代視野,加深對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道路、理論和製度的理解和把握,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jia) 值觀,培養(yang) 實事求是、以人為(wei) 本、與(yu) 時俱進、艱苦奮鬥、勇於(yu) 創新和科學嚴(yan) 謹的精神,鍛煉運用科學理論認識、分析和解決(jue) 實際問題的能力。
  參賽的作品,論文類每篇在8000字以內(nei) ,調查報告類每篇在15000字以內(nei) 。為(wei) 黨(dang) 政部門、企事業(ye) 單位所作的各類發展規劃、工作方案和谘詢報告,已被采用者亦可申報參賽,同時附上原件和采用單位證明的複印件和鑒定材料等。
  本屆組委會(hui) 不接受沒有列為(wei) 競賽學科的作品參賽。

  哲學類
  1.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yu) 時俱進、求真務實與(yu) 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道路的開創
  2.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yi) 大眾(zhong) 化實踐和經驗的典型調查
  3.貫徹以人為(wei) 本科學發展觀,推進改革開放的成就和經驗典型調查
  4.在當代中國人民主體(ti) 地位充分彰顯的典型調查
  5. 實踐創新、理論創新、製度創新推動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典型調查
  6.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和諧社會(hui) 實踐的典型調查
  7.培育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的實踐和經驗典型調查
  8.推進公民道德建設工程的實踐和經驗調查研究
  9.弘揚中華文化,培育時代精神的調查研究
  10.社會(hui) 主義(yi) 初級階段促進人的全麵發展與(yu) 共同富裕實踐和路徑創新調查研究

  經濟類
  1.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豐(feng) 富實踐的典型調查研究
  2.改革完善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典型調查
  3.以科學發展為(wei) 主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的典型調查
  4.以工促農(nong) 、以城帶鄉(xiang) 、工農(nong) 互惠、城鄉(xiang) 一體(ti) 新型工農(nong) 、城鄉(xiang) 關(guan) 係建設的調查研究
  5.構建集約化、專(zhuan) 業(ye) 化、組織化、社會(hui) 化相結合的新型農(nong) 業(ye) 經營體(ti) 製的調查研究
  6.農(nong) 村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問題的調查研究
  7.推進現代農(nong) 業(ye) 發展的途徑和模式典型調查
  8.農(nong) 業(ye) 產(chan) 業(ye) 結構調整和優(you) 化的典型調查
  9.我國農(nong) 業(ye) 合作社的發展和創新調查研究
  10.發展人力資源市場、完善就業(ye) 服務體(ti) 係的調查研究
  11.推進產(chan) 業(ye) 轉型升級、發展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的典型調查
  12.擴大國內(nei) 需求,刺激消費需求的實踐和經驗調查研究
  13.發揮區位優(you) 勢、推動老少邊貧地區發展的調查研究
  14.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發展和改革的調查研究
  15.我國金融業(ye) 的發展、創新與(yu) 改革問題調查研究
  16.構建以企業(ye) 為(wei) 主體(ti) 、市場為(wei) 導向、產(chan) 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ti) 係實踐和經驗的調查研究
  17.各地發展中小微企業(ye) 的實踐與(yu) 經驗調查研究
  18.促進就業(ye) 和構建和諧勞資關(guan) 係問題的調查研究
  19.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不斷提高居民收入的調查研究
  20.積極發展我國現代服務業(ye) 的典型調查
  21.活躍和完善中國式勞動力和人才市場調查研究
  22.自主創新提升產(chan) 業(ye) 技術水平的典型調查
  23.各類企業(ye) 建設現代企業(ye) 製度的典型調查
  24.各地創業(ye) 園區的布局和發展問題調查研究
  25.後危機時代利用外資優(you) 化結構、創新模式的調查研究
  26.21世紀我國企業(ye) "走出去"的典型調查
  27.小城鎮現代化建設的典型調查
  28.生態環境產(chan) 業(ye) 發展調查分析
  29.資源節約型企業(ye) 典型調查
  30.名牌戰略案例研究

  社會(hui) 學類
  1.各地推進社會(hui) 建設和社會(hui) 管理創新的典型調查研究
  2.各地加強和完善社區建設和服務的實踐和經驗調查研究
  3.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wei) 重點推進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建設的調查研究
  4.推進城市務工人員融入城市的新做法新經驗調查研究
  5.社會(hui) 誠信、商務誠信、政務誠信建設實踐和經驗調查研究
  6.生活方式的改變與(yu) 生活滿意度的調查分析
  7.國家認同問題的調查研究
  8.我國當代社會(hui) 結構變動的單項調查
  9.就業(ye) 方式和就業(ye) 觀念變化的調查研究
  10.我國人口素質狀況的調查研究
  11.城鎮老齡事業(ye) 發展的調查研究
  12.社會(hui) 安全感現狀和原因調查分析
  13.社會(hui) 轉型中婦女地位變化調查研究
  14.當代社會(hui) 變遷中消費文化興(xing) 起的調查研究
  15.新的社會(hui) 組織建設和管理調查研究
  16.社會(hui) 工作服務活動和組織建設的調查研究
  17.我國社會(hui) 救助工作體(ti) 製和狀況調查研究
  18.我國誌願者事業(ye) 的發展狀況和影響調查研究
  19.新社會(hui) 階層成長的調查研究
  20.建設和健全全民醫保體(ti) 係的典型調查
  21.城市務工人員醫療保險改革和創新典型調查
  22.大眾(zhong) 傳(chuan) 媒中表達的價(jia) 值觀對受眾(zhong) 的影響調查
  23.時尚的社會(hui) 心理學研究
  24.網絡發展及其對青少年影響的調查
  25.公民的環境生態意識及其測評研究

  法律類
  1.黨(dang) 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實現機製研究
  2.構建和諧社會(hui) 的法治基礎和法律保障研究
  3.社會(hui) 主義(yi) 憲法實踐性研究
  4.物權法實施問題研究
  5.知識產(chan) 權法問題研究
  6.完善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法律的調查研究
  7.刑事法律問題調查研究
  8.中國民事法律製度完善研究
  9.未成年人法律保護問題調查研究
  10.我國法律援助工作的發展和創新調查研究
  11.社會(hui) 輿論監督的法律問題研究
  12.公益訴訟問題研究
  13.我國環境生態保護問題的法律對策
  14.依法行政、嚴(yan) 格公正文明執法實踐的調查研究
  15.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農(nong) 民問題的有關(guan) 法律研究

  教育類
  1.以人為(wei) 本科學發展觀和我國教育的發展與(yu) 改革
  2.建設學習(xi) 型社會(hui) 、完善終身教育體(ti) 係的調查研究
  3.創新型國家建設與(yu) 教育體(ti) 製改革問題調查研究
  4.大眾(zhong) 化階段我國大學教育發展、創新和改革的典型調查研究
  5. 新時期我國職業(ye) 技術教育發展創新的調查研究
  6.各地解決(jue) 中小學應試教育現象的舉(ju) 措和經驗調查研究
  7.高校培養(yang) 學生創新、創業(ye) 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典型調查
  8.高等學校人文素質教育的調查研究
  9.當代大學生價(jia) 值取向和心理素質的調查分析
  10.加強和改革中小學道德教育的典型調查
  11.各地解決(jue) 城鎮學齡前兒(er) 童教育問題調查研究
  12.大中小學開展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教育的實踐和經驗典型調查研究
  13.城市務工人員子女就學享受同等教育的狀況和推進路徑的調查研究
  14.國家解決(jue) 少數民族地區教育發展問題政策和實踐調查研究
  15.中外學校間學生交流活動的調查研究

  管理類
  1.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進程中的政府轉型和行政改革典型調查
  2.電子政務建設現狀和問題的調查分析
  3.電子商務在某一行業(ye) 的應用的調查
  4.新型科技企業(ye) 的定位和管理調查研究
  5.社區物業(ye) 管理體(ti) 製和模式的典型調查
  6.大型零售企業(ye) 物流係統發展調查
  7.企業(ye) 經營管理信息化的調查研究
  8.我國企業(ye) 家隊伍成長發展的調查分析
  9.資源、環境、生態保護和管理體(ti) 製問題調查研究
  10.企業(ye) 在創新轉型升級中崛起和發展的典型調查
  11.中國特色企業(ye) 管理典型模式調查研究
  12.食品衛生安全監管體(ti) 製、機製與(yu) 狀況的調查研究
  13.醫療與(yu) 藥品的監管體(ti) 製、機製和現狀的調查
  14.工礦企業(ye) 安全生產(chan) 監管體(ti) 製和狀況調查研究 
  15.新世紀我國商會(hui) (企業(ye) 和企業(ye) 家協會(hui) )狀況和新作用調查研究
  16.影響基層政府行政管理的因素調查與(yu) 分析
  17.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建設的個(ge) 案研究
  18.便民快捷健全的社會(hui) 保障服務體(ti) 係建設的調查研究
  19.各地建立和完善中小微企業(ye) 服務體(ti) 係實踐和經驗的調查研究
  20.反對腐敗、建設清廉政府的典型調查
  21.加快改革戶籍製度、有序推進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市民化實踐和經驗調查研究

 (2012年12月3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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