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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浙江省委建立駐點幹部評價(jia) 考核製度
為(wei) 深入、有效地推動第二批駐點工作,團浙江省委在廣泛征求第一批駐點幹部意見的基礎上,製定了《浙江省駐點團幹部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考核辦法》),在每批駐點幹部駐點任務結束後,由駐點地團委和團省委分別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將通過一定方式予以公示。同時,團省委還將依據考核結果對駐點幹部工作進行綜合評價(jia) 。主要作法如下。
駐點幹部評價(jia) 考核實現百分製,主要按出勤、駐點任務完成、調研報告、工作總結、駐點工作創新等五個(ge) 方麵對駐點幹部進行考核。
一、出勤
駐點出勤情況40分。《考核辦法》規定團省委選派的駐點幹部,每周駐點工作不得少於(yu) 5天,團市委選派的駐點幹部,每周駐點工作不得少於(yu) 4天。駐點時間少一天,辦理過請假手續的扣1分;駐點時間少一天,未辦理過請假手續的扣2分。
二、駐點任務完成
駐點任務完成情況20分。根據團中央對駐點幹部的工作要求,共梳理出十項團幹部在駐點期間必須完成的工作任務,主要包括:①與(yu) 派駐點黨(dang) 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溝通3次以上;②全麵了解派駐點團組織基本情況,深入農(nong) 村、社區、企業(ye) 、學校等開展不少於(yu) 10次實地調查研究;③為(wei) 當地基層團幹部上1次以上團的業(ye) 務培訓課;④及時向派駐點的基層團組織介紹全團推薦的農(nong) 村、社區、企業(ye) 、學校4個(ge) 領域的基層典型經驗;⑤至少與(yu) 當地1個(ge) 青年自組織接觸並詳細了解運行情況;⑥認真完成並每周按時報送《駐點幹部周報表》;⑦完成《开云kaiyun体育官方网站和青年工作調查問卷》調查統計任務並及時上報團省委;⑧在當地推動1個(ge) 以上團中央或團省委部署的重點工作項目,推動情況報團省委;⑨認真完成《團情日記》和《駐點工作日誌》,駐點結束後交團省委;⑩積極推動基層團隊幹部工作隊伍建設(包括推動選拔優(you) 秀青年能人進入團的工作隊伍,推動大學生村官兼任基層團幹部,推動基層配齊配強團隊幹部等)。《考核辦法》規定每一項任務完成較好得2分,任務實施但完成情況不達標得1分,任務未實施得0分。
三、調研報告
調研報告完成情況15分。《考核辦法》規定駐點幹部要針對派駐點團的基層組織建設方麵的突出問題,至少撰寫(xie) 1篇實證性的調研報告,並且要挖掘3—5個(ge) 不同領域的在當地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基層工作典型並分別形成1000字左右的書(shu) 麵材料。《考核辦法》還對調研報告和書(shu) 麵典型材料的內(nei) 容和質量進行了明確的分數界定,如規定調研報告共5分,其中內(nei) 容占3分,質量占2分。
四、工作總結
工作總結完成情況15分。《考核辦法》要求駐點幹部在駐點期滿後,要完成1篇書(shu) 麵總結報告。內(nei) 容包括半年來開展的活動內(nei) 容,如何推動縣級團委和基層團組織的建設和工作、經驗、心得體(ti) 會(hui) 及對縣級團委工作的客觀評價(jia) 、建議等。
五、駐點工作創新
駐點工作創新情況10分。為(wei) 鼓勵駐點幹部發揮更大的能動性和積極性,《考核辦法》對駐點工作的創新性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如:駐點幹部在推動基層團組織覆蓋有創新形式;駐點幹部積極創新基層團活動形式,並在全省有一定借鑒意義(yi) ;駐點幹部積極推動團內(nei) 基層民主方麵有創新舉(ju) 措;駐點幹部積極推動當地黨(dang) 建帶團建機製的創新和落實;駐點幹部創新駐點工作內(nei) 容、方式,對基層團建工作有推動作用。駐點結束後,駐點幹部先行根據自己在駐點期間的工作情況,選擇其中1項撰寫(xie) 《駐點工作創新情況匯報》,最後由團省委組織專(zhuan) 人根據情況匯報內(nei) 容的創新程度和實際效果來評價(jia) 得分。
另外,《考核辦法》還專(zhuan) 門設立了加、減分項目,比如駐點幹部對駐點地的團工作起到了顯著的推動作用,並且已經取得實際成效,可以在總分上直接加5分;經團中央抽查,獲表揚的駐點幹部也可以加5分;但是經團中央、團省委抽查,發現未經請假不在崗的駐點幹部則要在總分上直接減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