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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中央青年講師團管理辦法

(2022年2月17日开云kaiyun体育官方网站書(shu) 記處會(hui) 議審議批準
2022年2月21日發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成員構成

  第三章 課題組製度

  第四章 集中培訓

  第五章 宣講要求

  第六章 工作考核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wei) 規範團中央青年講師團的內(nei) 部管理,根據《开云kaiyun体育官方网站關(guan) 於(yu) 在全團實施“青年講師團”計劃的通知》和《團中央“青年講師團”實施方案》,結合工作實際,製訂本辦法。

  第二條 “青年講師團”計劃聚焦學習(xi) 宣傳(chuan) 貫徹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圍繞領會(hui)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培養(yang) 一批政治堅定、善於(yu) 麵向青年傳(chuan) 播黨(dang) 的理論主張的優(you) 秀青年講師,常態化深入基層、走進青年,圍繞黨(dang) 的理論、“四史”、形勢政策、成就故事等,開展麵對麵、互動性的宣講交流,激勵和引領廣大青年深化理解“兩(liang) 個(ge) 確立”的決(jue) 定性意義(yi) ,增強“四個(ge) 意識”、堅定“四個(ge) 自信”、做到“兩(liang) 個(ge) 維護”。

  第三條 “青年講師團”計劃分為(wei) 團中央、省級團委、地市級團委三級實施。全國層麵組建團中央青年講師團(以下簡稱“講師團”),重點麵向全國開展示範宣講。各省(區、市)、各係統團委參照團中央做法,結合實際組建本省(區、市)、本係統“青年講師團”,重點麵向本省、本係統青年開展宣講。各地市團委組建市級“青年講師團”作為(wei) 開展團課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領的重要工作力量,重點麵向本地青年開展宣講。鼓勵縣級團委和基層團組織組建基層“青年講師團”,開展形式靈活的宣講活動。團中央青年講師團由團中央宣傳(chuan) 部負責日常管理。

第二章 成員構成

  第四條 團中央青年講師團成員主要由各省(區、市)、各係統團委向團中央差額推薦。團中央對推薦人選進行審核、把關(guan) ,重點考察人選政治水平、理論素養(yang) 、個(ge) 人業(ye) 績和宣講能力,遴選其中優(you) 秀者作為(wei) 培養(yang) 對象,經過集中培訓並測試合格後頒發“團中央青年講師團成員”聘書(shu) 。團中央青年講師團成員主要包括以下類別:

  1.團幹部。主要包括團中央機關(guan) 和省級、地市級團委幹部,約25人。

  2.高校青年教師和青年理論專(zhuan) 家。主要包括高校思想政治課教師、人文社科領域青年專(zhuan) 家等,約25人。

  3.青聯委員。主要包括全國和省級青聯中科技、社科、法律、經濟、技能人才、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文化藝術、體(ti) 育等界別的委員,約10人。

  4.青年媒體(ti) 工作者和正能量網絡意見領袖。主要包括省級、地市級重點新聞媒體(ti) 骨幹記者、撰稿人、主持人,正能量網絡大V等,約15人。

  5.各類青年典型。主要包括曾獲得全國和省級“青年五四獎章”、“優(you) 秀开云kaiyun体育官方网站員”、“優(you) 秀开云kaiyun体育官方网站幹部”、“向上向善好青年”、“鄉(xiang) 村振興(xing) 青年先鋒”等榮譽稱號的青年典型;曾獲得其他全國層麵榮譽的青年典型以及曾獲得其他省級榮譽中特別優(you) 秀的青年模範等,約15人。

  6.新興(xing) 領域青年、青年社團負責人、少先隊輔導員等各行各業(ye) 優(you) 秀青年代表,約10人。

  以上人選在推薦時,注重麵向鄉(xiang) 村振興(xing) 、醫療衛生、高校師生、基層團幹部等重點領域和一線傾(qing) 斜。加強與(yu) 黨(dang) 委講師團、紅領巾巡講團、博士生宣講團等組織的橫向聯係,與(yu) 省級、地市級、縣級講師團的縱向融合,優(you) 秀青年宣講員可推薦納入團中央青年講師團。其中,特別注意結合“團幹部上講台”計劃,重點遴選一批團中央機關(guan) 各部門幹部加入青年講師隊伍。

  第五條 講師團成員一般為(wei) 聘任製,每批任期兩(liang) 年,經續聘可連任。

第三章 課題組製度

  第六條 講師團實行課題組製度,每個(ge) 大課題組之下,依照相近的宣講內(nei) 容劃分若幹子課題組。

  第七條 大課題組的職責是:

  1.製定本組全年的理論學習(xi) 、研究計劃、宣講計劃,指導各子課題組的工作;

  2.開展組內(nei) 建設,組織課題組成員間的交流互動、日常學習(xi) 、調查研究、宣講訓練等;

  3.總結全年工作情況並向團中央宣傳(chuan) 部匯報;

  4.完成講師團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子課題組是講師團開展理論學習(xi) 、課題研究、集中備課的基本單位,應在大課題組的指導下,完成相關(guan) 工作任務,子課題設置應兼顧基層開展團課教育的需要。

  第九條 每個(ge) 大課題組設組長1名,人選由團中央宣傳(chuan) 部推薦產(chan) 生,負責主持課題組的工作,並參與(yu) 課題學習(xi) 研究及宣講工作;另設秘書(shu) 1名,人選由課題組組長建議,負責配合組長開展日常聯絡協調工作。每個(ge) 子課題組設組長1名。

第四章 集中培訓

  第十條 講師團采取集中培訓的方式,每2年舉(ju) 辦1期培訓班,時長2周,在接受團中央集中培訓並測試合格後正式頒發“團中央青年講師團成員”聘書(shu) 。

  第十一條 集中培訓的考核包括理論知識測驗和宣講水平測試。

  第十二條 培訓期間,由團中央宣傳(chuan) 部負責考勤監督,因故需要請假的成員必須事先通知所在大課題組組長,並報團中央同意後,方可請假。請假時間累計超過6次(個(ge) )半天的成員將不予畢業(ye) 。

  第十三條 每名講師團成員應在課題研究的基礎上,形成原創的宣講課件,包括但不限於(yu) 課程教案、教學PPT及其它輔助教學材料。

  第十四條 每位講師團成員在集中培訓結束後,應分別形成15分鍾、30分鍾和2個(ge) 小時等三個(ge) 版本的宣講稿和宣講課件;青年榜樣故事類別的講師因宣講形式主要是多人宣講,其宣講稿和宣講課件為(wei) 15分鍾和45分鍾兩(liang) 個(ge) 版本。

  第十五條 講師團成員宣講過程中可使用視頻、書(shu) 籍等輔助教學材料,但應確保材料的合法性、合規性,禁止使用未經授權的材料和涉密材料。

第五章 宣講要求

  第十六條 講師團成員的宣講內(nei) 容必須嚴(yan) 守宣講紀律,堅持政治性原則,和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與(yu) 黨(dang) 的大政方針保持高度一致。要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社會(hui) 道德良俗,堅持公開宣講有紀律,決(jue) 不傳(chuan) 播噪音雜音。

  第十七條 講師團應在團中央的統一部署下,結合“青年大學習(xi) ”行動,基於(yu) 各級團組織的需求,組織青年講師針對不同領域、不同行業(ye) 和不同年齡階段青年,開展分眾(zhong) 化、針對性宣講。團中央每年集中開展示範性宣講活動,以各類大中學校為(wei) 重點,同時積極組織青年講師進機關(guan) 、進企業(ye) 、進鄉(xiang) 村、進社區、進軍(jun) 隊、進網絡。每位青年講師每年至少開展10場具有較大規模的集中性宣講活動或專(zhuan) 題團課。宣講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由團中央統一部署安排或由各地團委提出需求;

  2.每人每場宣講時間不得少於(yu) 一個(ge) 課時(45分鍾);

  3.宣講內(nei) 容應重點圍繞學習(xi) 宣傳(chuan) 貫徹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著力講好黨(dang) 的科學理論、“四史”、國情形勢政策、青年榜樣故事等既定課題。一般性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不能列入宣講場次。

  第十八條 各級團委可根據需求,通過團中央青年講師團管理係統對講師團成員進行預約,在協商的基礎上做好對接工作,安排好日常宣講。每場宣講活動結束後,各省級團委或講師團成員需在係統中輸入宣講課程名稱、時間、地點、規模等要素,生成課程表。係統中的課程信息將作為(wei) 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據,逾期未完成錄入將影響相關(guan) 考核。

  第十九條 講師團成員在基層開展宣講,由承辦宣講活動的單位按照相關(guan) 規定承擔費用補貼。

第六章 工作考核

  第二十條 團中央依據相關(guan) 考核辦法對講師團成員進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參考標準主要為(wei) 宣講場次、宣講效果和團中央規定任務完成情況等。原則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再聘任:

  1.未完成年度宣講任務;

  2.整體(ti) 排名後5%或連續兩(liang) 年被評定為(wei) “一星”;

  3.未完成團中央安排任務。

  考核結果將由團中央宣傳(chuan) 部向各省級團委進行通報。

  第二十一條 宣講場次和課程評估情況表是對講師團進行考核的主要依據。課程評估情況表在團中央青年講師團管理係統中依據課程生成,由參與(yu) 宣講的聽眾(zhong) 現場掃描二維碼進行填寫(xie) ,收回數量不少於(yu) 每場聽眾(zhong) 人數的20%為(wei) 有效。

  第二十二條 每個(ge) 年度根據選題設計、宣講內(nei) 容、宣講規範、宣講效果、宣講場次等信息,采取累計積分製,對講師進行積分核算和星級評定,從(cong) 高到低分為(wei) 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具體(ti) 評分細則另附),累計兩(liang) 個(ge) 年度為(wei) 一星則施行末位淘汰。在聘任期內(nei) ,如違反宣講紀律、產(chan) 生嚴(yan) 重負麵影響,則及時取消“團中央青年講師團”成員資格,並向各省級團委進行通報。

  第二十三條 團中央將根據考核情況,評選產(chan) 生優(you) 秀講師和優(you) 秀課程,給予“優(you) 秀講師”榮譽稱號(一般為(wei) 五星,排名前10%),並在形象宣傳(chuan) 、典型推優(you) 、產(chan) 品製作等方麵給予重點傾(qing) 斜。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團中央宣傳(chuan) 部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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