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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聯合會提案和建議工作製度

(2018年12月7日全國青聯十二屆四次常委會(hui) 議審議批準
2018年12月20日开云kaiyun体育官方网站、全國青聯發布)

  為(wei) 貫徹落實青聯改革精神督促各級青聯組織切實履行代表和有序表達青年合理訴求的職責引導各級青聯委員深入基層、走進青年了解青年的所思所想所急所盼不斷優(you) 化支持、服務青年成長發展的政策環境和社會(hui) 環境根據《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hui) 章程》和有關(guan) 規定製定本製度

  一、提案和建議是各級青聯組織和青聯委員圍繞《中長期青年發展規劃(2016—2025年)》確定的重點工作以及全國政協、團中央的年度重點工作安排聚焦青年成長發展的熱點問題和青年政策製定與(yu) 完善向各級人大、政協以及开云kaiyun体育官方网站、青聯提出的意見建議

  二、各級青聯組織及其會(hui) 員團體(ti) 、界別工作委員會(hui) 可以集體(ti) 名義(yi) 提出提案和建議各級青聯委員可以個(ge) 人名義(yi) 或者聯名方式提出提案和建議

  三、提案和建議須以書(shu) 麵形式提出以集體(ti) 名義(yi) 提出的提案和建議須由集體(ti) 負責人簽名委員個(ge) 人提出的提案和建議須由委員本人簽名委員聯名提出的提案和建議須由參與(yu) 委員分別簽名發起人作為(wei) 第一提案人(建議人)簽名列於(yu) 首位

  四、提案和建議應一事一案(議)堅持嚴(yan) 肅性、科學性、可行性提出事項要符合國家社會(hui) 發展和青年工作的客觀實際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既要反映情況也要分析問題還要提出具體(ti) 的建議

  五、提案和建議可在各級人大、政協會(hui) 議以及各級青聯全委會(hui) 、常委會(hui) 召開之前和會(hui) 議期間集中提出也可在其他時間分散提出

  六、各級青聯成立提案和建議工作委員會(hui) 負責組織提案和建議工作由各級青聯秘書(shu) 處負責召集

  七、各級青聯的提案和建議工作委員會(hui) 定期確定本級青聯提案和建議工作的重點議題供會(hui) 員團體(ti) 、界別工作委員會(hui) 和委員自由選擇重點議題應征求會(hui) 員團體(ti) 、界別工作委員會(hui) 和委員代表的意見

  八、委員個(ge) 人和聯名提出的提案和建議應先提交所在會(hui) 員團體(ti) 或界別工作委員會(hui) 研究由會(hui) 員團體(ti) 和界別工作委員會(hui) 遴選出較有價(jia) 值的提案和建議報本級青聯的提案和建議工作委員會(hui) 會(hui) 員團體(ti) 和界別工作委員會(hui) 以集體(ti) 名義(yi) 提出的提案和建議應事先開展較為(wei) 深入的集中調研可直接報本級青聯的提案和建議工作委員會(hui)

  九、提案和建議工作委員會(hui) 對接收到的提案和建議進行審查對符合要求的提案和建議正式立案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提案和建議不予立案

  (一)涉及黨(dang) 和國家秘密的

  (二)國家明令禁止的

  (三)進入民事、刑事、行政訴訟程序或者行政複議、仲裁程序尚未結案的

  (四)屬於(yu) 學術研討的

  (五)為(wei) 本人或親(qin) 屬解決(jue) 個(ge) 人問題的

  (六)宣傳(chuan) 、推介具體(ti) 作品、產(chan) 品的

  (七)內(nei) 容空泛、沒有具體(ti) 建議的

  (八)其他不適宜立案的

  十、提案和建議工作委員會(hui) 按以下原則處理立案的提案和建議

  (一)未超出“本地區、本行業(ye) 、本係統”範圍的提案和建議未超出开云kaiyun体育官方网站、青聯職責範疇的可直接作出答複;涉及其他黨(dang) 政部門的且提案和建議質量較高的可作為(wei) 本級青聯的團體(ti) 提案或界別提案報同級政協會(hui) 議也可委托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青聯委員報同級人大會(hui) 議、政協會(hui) 議

  (二)超出“本地區、本行業(ye) 、本係統”範圍的提案和建議確有必要的可由本級青聯秘書(shu) 處轉報上一級青聯秘書(shu) 處處理

  十一、原則上提案和建議工作委員會(hui) 每年集中開展兩(liang) 到三次提案和建議的審查工作並將立案情況反饋提案人(建議人)對於(yu) 已經立案的應自立案起6個(ge) 月內(nei) 將提案和建議的處理情況和結果反饋提案(建議)的個(ge) 人和集體(ti)

  十二、各級青聯的提案和建議工作委員會(hui) 以年度為(wei) 單位從(cong) 立案的提案和建議中評選出一批優(you) 秀提案和建議由各級青聯給予表彰被各級青聯采納報同級政協會(hui) 議的提案均允許提案(建議)的個(ge) 人和集體(ti) 對提出的提案和建議進行命名

  十三、對於(yu) 在提案和建議工作中表現優(you) 秀的會(hui) 員團體(ti) 、界別工作委員會(hui) 各級青聯在年度工作考核結果中應予以體(ti) 現對於(yu) 在提案和建議工作中表現優(you) 秀的青聯委員各級青聯可安排其列席常委會(hui) 、代表所在會(hui) 員團體(ti) 或界別工作委員會(hui) 進行會(hui) 議發言優(you) 先考慮常委增補和留任等

  十四、各級青聯可根據本製度結合本地區(係統)實際製定具體(ti) 實施細則

  十五、本製度的解釋權屬於(yu) 全國青聯秘書(shu) 處

  十六、本製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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