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八年五月八日)
中國共產(chan) 主義(yi) 青年團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hui) 決(jue) 定,本次大會(hui) 之後在全團逐步實行團員證製度。
團員證是團員政治身份公開的、法定的證明。實行團員證製度,有助於(yu) 加強團員與(yu) 團組織之間的聯係,建立起科學的團員管理機製;有助於(yu) 啟發團員意識,督促和保障團員履行義(yi) 務,行使民主權利;有助於(yu) 加強團組織之間的聯係協作,促進團的工作社會(hui) 化。大會(hui) 認為(wei) ,實行團員製度,改革現行團員管理方式,對於(yu) 團的組織建設適應改革開放和商品經濟發展的社會(hui) 環境具有積極意義(yi) 。
大會(hui) 要求,團的各級領導機關(guan) 和團的基層組織要把實行團員證製度作為(wei) 團的組織工作改革和團的基層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從(cong) 實際出發,因地製宜地確定工作步驟,保證團員證製度的順利實行。
大會(hui) 考慮到我國地域經濟文化發展的差異,認為(wei) 在少數條件尚不具備的地區,可以暫不實行團員證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