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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kaiyun体育官方网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委,軍(jun) 委總政治部組織部,全國鐵道團委,全國民航團委,中直機關(guan) 團工委,中央國家機關(guan) 團工委,中央金融團工委,中央企業(ye) 團工委:
《城市青年中心章程(範本)》已製定,現印發給你們(men) ,請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开云kaiyun体育官方网站辦公廳 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城市青年中心章程(範本)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名稱:**市**區**街道(社區)青年中心(以下簡稱為(wei) 中心)。
第二條 中心是由本區域內(nei) 青年和各類專(zhuan) 業(ye) 經濟協會(hui) 、中介服務組織、社區服務組織、興(xing) 趣小組等青年社團和熱心青年事務的單位、組織聯合發起成立的,以服務青年成長發展為(wei) 主要目標,直接聯係、服務、引導青年的城市社區青年組織。
第三條 中心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ge) 代表”重要思想為(wei) 指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弘揚社會(hui) 主義(yi) 道德風尚,代表和維護會(hui) 員利益,服務青年創業(ye) 成才,依法自主開展相關(guan) 服務,促進本地經濟社會(hui) 和青年的全麵發展。
第四條 中心所在街道團組織為(wei) 業(ye) 務主管單位,對中心進行具體(ti) 業(ye) 務指導;中心同時接受所在市(區)、縣(縣級市)社團登記管理機關(guan) 的業(ye) 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中心的地址:
第六條 中心使用全國統一的青年中心形象標識。
第二章 業(ye) 務範圍
第七條 本中心的業(ye) 務範圍是:
(內(nei) 容必須具體(ti) 、明確、合法,比如:會(hui) 員活動、教育、培訓、勞動中介、會(hui) 員聯誼、維權等。)
第三章 會(hui) 員
第八條 中心實行會(hui) 員製,由團體(ti) 會(hui) 員和個(ge) 人會(hui) 員組成,會(hui) 員加入自願、退出自由。
第九條 團體(ti) 會(hui) 員包括本區域內(nei) 依法成立的各類專(zhuan) 業(ye) 經濟協會(hui) 、中介服務組織、社區服務組織、興(xing) 趣小組等青年社團和熱心青年事務的單位、組織。
第十條 申請加入中心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承認中心章程;
(三)有加入中心的意願。
第十一條 會(hui) 員加入程序:
(一)個(ge) 人會(hui) 員提出口頭申請,團體(ti) 會(hui) 員提交書(shu) 麵申請;
(二)攜帶有效證件進行會(hui) 員登記;
(三)個(ge) 人會(hui) 員入會(hui) 須經秘書(shu) 處審查,團體(ti) 會(hui) 員入會(hui) 須經秘書(shu) 長提名報理事會(hui) 審核。
第十二條 會(hui) 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有選舉(ju) 權、被選舉(ju) 權和表決(jue) 權;
(二)參加中心組織的活動;
(三)獲得中心服務優(you) 先權和優(you) 惠權;
(四)向中心推薦理事;
(五)對中心工作提出建議、意見並進行監督。
第十三條 會(hui) 員履行下列義(yi) 務:
(一)遵守章程,執行中心工作決(jue) 議;
(二)維護中心權益和形象;
(三)參加中心活動並承擔委托的工作。
第十四條 個(ge) 人會(hui) 員一年不參加中心活動,視為(wei) 自動退出。團體(ti) 會(hui) 員退出須提出書(shu) 麵申請。會(hui) 員如嚴(yan) 重違反法律、法規或中心章程,經理事會(hui) 審查決(jue) 定,予以除名。會(hui) 員退出須交回會(hui) 員卡,辦理有關(guan) 手續。
第十五條 團體(ti) 會(hui) 員以中心名義(yi) 組織開展活動,須提前經理事會(hui) 審批同意且經書(shu) 麵授權,並在活動中使用中心的統一標識。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六條 中心最高權力機構是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其職權是:
1、製定和修改章程;
2、選舉(ju) 和罷免理事;
3、審議理事會(hui) 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決(jue) 定終止事宜;
5、決(jue) 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 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須有1/2以上的會(hui) 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jue) 議須經到會(hui) 會(hui) 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jue) 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 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2-3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hui) 表決(jue) 通過,報街道團組織審查同意並經社會(hui) 團體(ti) 登記管理機關(guan) 批準。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九條 理事會(hui) 是大會(hui) 的執行機構,在大會(hui) 閉會(hui) 期間領導本中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負責。每個(ge) 團體(ti) 會(hui) 員可推舉(ju) 1名理事候選人,**名個(ge) 人會(hui) 員可以聯名推薦1名理事候選人,街道團組織可推舉(ju) 部分理事候選人但不能超過理事總數的1/3。理事數量不超過會(hui) 員總數的1/4。
第二十條 理事會(hui) 的職權是:
(一)召開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並向其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二)執行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決(jue) 議;
(三)選舉(ju) 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shu) 長(中心主任);
(四)審批吸收團體(ti) 會(hui) 員,決(jue) 定會(hui) 員除名;
(五)決(jue) 定副秘書(shu) 長、中心各部門負責人的聘任;
(六)製定內(nei) 部管理製度;
(七)決(jue) 定中心的工作方針、任務及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hui) 須有1/2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jue) 議須經到會(hui) 理事2/3以上表決(jue) 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hui) 一般半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以隨時召開。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hui) 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若幹名,秘書(shu) 長(中心主任)一名,由理事會(hui) 選舉(ju) 產(chan) 生。
第二十四條 理事長實行選舉(ju) 製度,一屆任期2-3年(也可實行理事長一年一任製)。
第二十五條 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hui) ;
(二)督查理事會(hui) 決(jue) 議的落實情況;
(三)提名中心副理事長、秘書(shu) 長(中心主任)的人選,交理事會(hui) 決(jue) 定;
(四)聽取秘書(shu) 處的工作報告,支持、指導、檢查和監督秘書(shu) 處的工作。
第二十六條 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做好各項工作。
第二十七條 中心法定代表人由秘書(shu) 長擔任,由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副秘書(shu) 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ye) 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guan) 批準同意。
第二十八條 秘書(shu) 處是理事會(hui) 的執行機構,在閉會(hui) 期間領導中心開展日常工作,對理事會(hui) 負責。
第二十九條 秘書(shu) 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秘書(shu) 處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提名建議有關(guan) 部門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hui) 決(jue) 定;
(三)提名副秘書(shu) 長,交理事會(hui) 決(jue) 定;
(四)代表本中心簽署有關(guan) 文件;
(五)決(jue) 定工作人員的聘用;
(六)辦理新團體(ti) 會(hui) 員入會(hui) 手續;
(七)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經 費
第三十條 中心經費來源:
(一)團體(ti) 會(hui) 員會(hui) 費;
(二)社會(hui) 捐贈;
(三)政府撥款;
(四)依法在核準業(ye) 務範圍內(nei) 開展活動和服務的收入;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中心以社團法人注冊(ce) ,形成長期良性運行機製,實現自收自支,自負盈虧(kui) 。
第三十二條 中心經費全部用於(yu) 事業(ye) 發展,不得在會(hui) 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中心建立嚴(yan) 格的財務管理製度,保證會(hui) 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並接受有關(guan) 部門監督。
第三十四條 中心的資產(chan) 來源屬於(yu) 國家撥款或者社會(hui) 捐贈、資助的,必須明晰產(chan) 權並接受監督。
資產(chan) 管理情況要定期以適當方式向會(hui) 員公布。
第三十五條 任何單位、個(ge) 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中心的資產(chan) 。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自*年*月*日中心會(hui) 員(代表)大會(hui) 表決(jue) 通過起生效。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中心理事會(hui) 。
(2005年2月24日印發) |